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
网站首页 | 医院介绍 |

信息发布

| 会长介绍 | 理 事 会 | 医疗援助 | 佛子心语 | 医院日志 | 资料相册 |

藏医藏药

| 经典下载 | 联系我们
医院医生
信息发布
∴抗震救灾,大难更显大
需要的药品和器械
僧医培训班动态
乃至众生疾 尚未疗愈前
★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★
会长介绍

【会长介绍】

【理 事 会】
【医院日志】 【项目介绍】
【资料相册】 【联系我们】
【经典下载】  

4. 佐钦琉璃光慈善医院理事会捐赠款物管理办法(草案)
发表时间:2007-05-04 10:23:15 文章来源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为了加强对社会捐赠款、物的管理,充分发挥捐赠款、物在医院运作、医疗救助、扶贫济难、公益等方面的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、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本会章程及实际情况,特制定捐赠款、物管理办法如下:

一、筹集款物

(一)捐赠款物来源

1、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;

2、兴办慈善事业的收入;

3、政府部门的资助;

4、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
5、利息;

6、其他合法收入。

(二)捐赠原则

1、捐赠款物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有关政策,不得违背社会公德,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
2、严格受赠和转赠手续。受赠和转赠工作,由本会、代表机构以及授权单位负责;受赠应出具本会接受捐赠专用收据;

3、除接受捐赠人自愿捐赠外,还可以开展义卖等专项慈善募捐活动向社会进行募捐。

二、捐赠款物使用原则

1、定向捐赠款物由本会按捐赠人意愿组织实施;

2、非定向捐赠款物的资助由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实施;

3、凡本会决定资助的医疗救助、慈善公益活动和慈善公益事业的款项,要专款专用,不得挪作他用。

三、捐赠款物的使用范围

1、佐钦琉璃光慈善医院日常运作所需支出;

2、兴办或资助各类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;

3、开展社会救助,帮助社会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;

4、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费用。

四、捐赠款物使用审批程序

1、本会每年应编制年度计划,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按计划项目实施,资助预算计划外的项目,由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按计划实施;

2、捐赠款物的资助按审批权限审批方可支出,并由常务理事会组织实施。

五、捐赠款物的管理

1、捐赠款、物,分别建立帐目。捐款设立单独的银行帐户,捐物设立物资台帐,专帐管理;

2、政府部门资助的资金,接受财政、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;

3、定期向善信们公布款物的使用情况,接受捐赠单位、个人和社会监督;

4、接受捐赠单位和个人对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查询监督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   
Copyright @ 2006 liuliguang.org All rights reserved. 京ICP备 123456号
建议使用IE 5.0以上版本 最佳分辨率: 1024 X 768 浏览